庄军元律师亲办案例
熊某某涉嫌包庇罪(适用缓刑)
来源:庄军元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7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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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:

曾某驾驶小汽车于2011116日在华穗路与骑自行车的受害人相撞,导致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,曾某事发后逃逸了。交警部门认定机动一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受害人伤情经鉴定构成重伤,肇事司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。为了帮助曾某逃避处罚,熊某到交警大队自认是当事司机。交警大队经过多方调查取证,查实并非是熊某开的车,该案存在顶包行为。后来,曾某及熊某两人均被刑事拘留。

 

审判结果:

犯罪嫌疑人熊某的家属找到广州金鹏律师所的庄军元律师,请求给予法律帮助。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及时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,并多次到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,并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。经过不懈地努力,公安机关批准了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申请。后该案经过审查起诉、法院审判程序,天河区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,适用缓刑二年

 

法律依据:

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、财物,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犯前款罪,事前通谋的,以共同犯罪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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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38楼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庄军元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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